发布日期:2024-07-28 15:43 点击次数:189
5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房地产行业统计数据不准确;附属机构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735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
同时杠杆融资证券,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罗振宏、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袁良明,均因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行为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警告。